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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体新城业主张先生这几天在家具城转悠缘由

大数据  |  2020-04-14  |  来源:潜江物联网云平台

[导读]“景区里看到多处烂尾楼实在大煞风景。”在南昌市湾里区太平镇景区里,来来往往的游客对一些在镇政府大楼旁的烂尾楼感到不解。据了解,一些政府工作人员还以集资的情势,参与了其中一些房屋的“团购”。但是,项目久未完工。

“景区里看到多处烂尾楼实在大煞风景。”在南昌市湾里区太平镇景区里,来来往往的游客对一些在镇政府大楼旁的烂尾楼感到不解。

据了解,一些政府工作人员还以集资的情势,参与了其中一些房屋的“团购”。但是,项目久未完工。

是什么原因造成了烂尾?

“煞风景”的烂尾楼

4月17日,湾里区太平镇。

在狮子峰景点停车区内,过往车辆不断。郭先生在停车区里准备爬山用的设备,停歇期间,他看了一下四周,一栋烂尾楼的存在让他觉得很异常,而且这1烂尾楼与太平镇政府大楼仅一渠之隔。

太平镇位于南昌市湾里区西北部,地处于梅岭国家森林公园和梅岭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的腹地。距离南昌市区22千米,辖区内有国家4A级景区狮子峰。让郭先生和其他前来游玩的游客们不解的是,太平镇作为梅岭的景区中心,这栋烂尾楼因何出现?既然不再建造了,为什么没有撤除改做其他开发项目?

10时许,记者来到湾里区太平镇政府,政府大楼旁隔壁的地块上有一条小河渠环绕着,河渠内侧竖立着一栋3层未完成的建筑,整栋楼的外墙斑驳不堪,看上去闲置了多年,与周围优美的风景很不协调。

随后,记者来到位于政府大楼后方的红岭村,发现大楼正后方也有3幢高矮不一的未完成的建筑烂尾了。

郭先生爬山的途中再次向记者反映称,他在半山腰看到政府大楼正后方还有其他烂尾楼。

“经打听,这些烂尾楼已烂尾多年了。”郭先生疑惑,“这是怎么回事呢?”

据红岭村一些村民称,这4幢楼房有10多年了一直没完工。

“前不久,马路边的那栋只建造了框架结构的房屋,政府种植了一整排竹子,用于遮挡。”1村民告知记者。

对于政府大楼后面的那3幢楼房未完成的建筑,有知情人士泄漏,最靠近政府大楼的第一幢其实是政府集资房。

记者观察到,该建筑外墙已粉刷,窗户也已安装,但建筑区内地面杂草丛生,墙体班驳,并无一户入住。

该知情人士还告知记者:“那是2005年至2006年的事情,我1名在乡政府上班的亲戚就买了这里的房子,至今没有交付。”

久未完工的集资房

4月17日,该镇常务副镇长胡昌民接受新法制报记者采访时也证实,政府大楼正后方的那幢楼房为当初太平镇机关干部的集资房。

“这是十几年前太平镇机关干部的集资房。”胡昌民说,“其实更像现在的团购房,因为当初参与购买房屋的干部是直接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的。”

那么,集资房为什么会烂尾多年呢?

据介绍,该集资房与停车区看到的烂尾楼属同一个公司——洪崖房地产开发公司,该公司在太平镇共有五个项目,分别为新天家园项目、玫瑰园项目、才琴湾项目、集资房及周边3栋居住房项目、梅家垅项目。其中,太平镇机关干部集资房占地9.3亩,于2008年主体框架基本完工后停工,2011年至2013年期间又陆续3次开工建设,2013年年底主体建设基本完工。

据太平镇相干工作人员称,停工原因较复杂,主要是南昌市洪崖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的水韵琴湾项目涉及梅岭景区52宗地被省、市叫停,该集资房也随之停工。

“该集资房地块属于该公司在太平镇范围用地,同属于梅岭风景区52宗用地之一,项目建设从2013年年底被省住建厅风景管理中心叫停后至今未开工。”该工作人员还称,“按照省住建厅风景管理中心对以上违法用地完善手续的要求,开发商先后多次启动手续办理,但均因控规制约等因素未能完善手续,导致干部集资房项目久未完工。”

经查询显示,该公司成立于2005年10月17日,记者试图拨打公司电话,均显示为空号。

开发商:最终烂尾很无奈

“没有批下计划,不能交付,交付了就是违法。更不敢继续建设。”4月24日,记者与开发商负责人熊某获得联系,熊某电话中向记者介绍说,停车场旁的那栋楼是给景区配套的。政府楼后面第一栋确切是政府“集资”向他购买的,最终烂尾他也很无奈。

熊某称,当初“协议以700多元的价格与干部签了购房合同”,但后来被叫停了,他的损失也很大,虽然当初地价不贵。

熊某告知记者:“当初手续还在批复时政府就默许可以建了,后来受景区政策的影响,证件下不来,被叫停后也被要求开工了几次。这就是为什么后面的三栋楼同时开建,却只有‘集资’房封顶的原因。”熊某说,“确实有一个合同交付时间,工程进度也是按照合同的要求,但当到了交付时间,政府还没有把计划等证件批复下来。”

镇政府:争取协商达成妥善处理意见

那么,这些烂尾楼就这样任其烂尾下去吗?

胡昌民告诉记者,他来乡镇任职几年,了解了当时购房的一些情况,当时房价每平方米为700元~800元。太平镇曾于2013年8月12日、2014年4月22日,两次召开党政联席会,会同洪崖房地产开发公司负责人熊某商榷该问题,要求其完善基础、水、电、门等建设,两次明确的交房时间分别为2013年10月和2014年9月,熊某也承诺在规定时间内交房,该公司于2011年年底、2013年5月、2013年11月前后进行了地面浇筑、楼梯间完善、顶楼楼面浇筑、防水、门窗安装及集资房道路建设,主体架构和附属设施基本完工,仅剩水电安装、绿化未完成。

记者了解到,2015年11月,太平镇成立了以综治办专职副主任牵头的交房 协调小组,组织集资业主 ,共同商讨研究办法,后因业主们积极性不高,不想走司法程序而作罢。2014年至2017年期间,该镇主要先后约谈了洪崖房地产开发公司负责人十余次。

2018年5月18日、31日,镇党委书记夏辉前后两次约谈熊某本人,要求其尽快启动该集资房手续完善及扫尾建设工作。但熊某提出,要求政府帮助支持其启动水韵琴湾及新天家园、梅家垅地块等项目建设。

胡昌民表示,近期,乡镇政府将组织部分业主代表和建设方召开协调会,争取通过协商达成妥善处理意见。

律师:若当时程序合法,合同具有约束性

如果因触及违规等问题,这些烂尾楼(太平镇政府旁的)既然不再建造了,为什么也没有撤除或改做其他开发项目呢?

湾里区太平镇相关工作人员告知记者,这涉及湾里区的52宗地,由于情况较复杂,相关部门已经在调查此事。

那么在建造之初是不是符合计划报建呢?

胡昌民表示,太平镇机关干部集资房项目是符合计划报建的。

为此,记者就此事找到了湾里林业局景区计划相关科室(原湾里区城乡规划建设局景区规划股),该局1工作人员表示因机构调整,需请示领导作出答复。

湾里区有关部门负责人告知记者,叫停的房子因触及情况较特殊,需向领导请示后做出答复。截至发稿前,记者未收到相干回复。

江西宏正律师事务所律师高鹏认为,购房者与房地产开发公司签署的购房合同如果符合当时的计划、所有程序合法,那末,该合同对双方具有束缚性,即便由于从省级风景名胜区升级为国家风景名胜区导致合同不能实行,也是如此。由于其他缘由致使合同不能履行,属于《合同法》第94条规定的法定解除合同的情况,应由开发商通知购房者解除,并实行相应的补救或赔偿措施。至于开发商的问题,可根据国务院《风景名胜区条例》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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