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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宜春市污染地块名录和开发利用负面生存

5G  |  2020-05-07  |  来源:潜江物联网云平台

关于建立宜春市污染地块名录和开发利用负面清单(第一批)的通告

按照国家《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发[2016]50号)、《宜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宜春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宜府发〔2017〕19号)和《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保部令第42号)等文件要求,宜春市环保局根据已开展的土壤污染现状调查和风险评估结果,建立了宜春市土壤污染地块名录和开发利用负面清单(第一批). 一、樟树市人民政府、铜鼓县人民政府需对污染地块加强监督管理,组织环保、国土、规划和建设等部门做好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系统的填报工作并主动公开相关信息。对符合相应规划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的地块,可进入用地程序。暂不开发利用或现阶段不具备治理修复条件的污染地块,要组织划定管控区域,设立标识,发布公告,开展相关环境监测;发现污染扩散的,要及时采取污染物隔离、阻断等环境风险管控措施。二、被纳入宜春市土壤污染地块名录和开发利用负面清单(第一批)的地块,未经治理与修复或治理修复后未达国家相关要求,禁止作为住宅、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场所等敏感建筑物建设用地。附件:宜春市污染地块名录和开发利用负面清单(第一批) 宜春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11月12日 附件:宜春市污染地块名录和开发利用负面清单(第一批) 序号 地块名称 地址 中心经纬度 地块面积(m2) 主要污染物 修复治理进展情况 1 原江西赣中氯碱制造有限公司 樟树市张家山经济技术开发区 北纬 28°04′37.0″ 东经 115°29′52.7″ 8.3万(约124 亩) 镉、3,3-二氯联苯胺 项目申报当中 2 原江西晶昊盐化有限公司 樟树市福城街道办事处四特大道 北纬 28°02′36.0″ 东经 115°31′26.2″ 3.1万(约46.5 亩) 镉、铅、镍 中标单位已确定,施工合同已签;目前处于施工方案和监理方案完善中。 3 原长红机械厂工业遗址污染地块 江西省宜春市铜鼓县长虹工业区 北纬 28°32′3.5″ 东经 114°26′23.3″ 500m2 镉 修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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