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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市场格局存变中小LED企业如何应变

5G  |  2019-07-22  |  来源:潜江物联网云平台

未来随着挂牌企业做市需求不断增长,仅以券商为做市商远远不够

监管层对放开新三板做市商主体的时间和数量并未明晰,相关业务细则也并未出台,非券商机构进入尚有待时日

中国证监会发言人邓舸日前表示,证监会将在交易制度方面,协调新三板完善做市转让业务规则,引入非券商机构参与做市业务。分析人士认为,引入非券商机构参与做市后,券商做市主体 一家独大 的格局将被打破,同时将使更多的挂牌企业有机会选择做市转让,提升市场的整体流动性。

做市商亟待扩容

所谓做市商,是指在证券市场上由具备一定实力和信誉的独立证券经营法人,作为特许交易商不断向公众投资者报出某些特定证券的买卖价格(即双向报价),并在该价位上接受公众投资者的买卖要求,以其自有资金和证券与投资者进行交易。目前,新三板实施的是传统竞争性做市商制度,即由两家以上做市商为挂牌企业提供做市报价服务。

虽然去年6月份正式发布实施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做市商做市业务管理规定(试行)》已明确提出,做市主体是证券公司和其他机构,但从去年8月份新三板做市制度正式实施以来,仅有券商获批作为做市商开展做市业务。截至目前,国内115家证券公司中,有78家新三板做市商。

自去年新三板引入做市商制度后,挂牌企业股票流动性得到明显提升。但目前新三板挂牌企业数量达26 1家,采取做市转让的企业仅有521家,占比不足二成。

当前新三板市场规模发展迅速,但做市企业的数量和比例偏小,未来有很大增长空间。但受限于资本金规模、人才储备等原因,无论是做市股票数量,还是资金投入规模,券商的做市业务均难以满足高速扩张的市场需求。 申万宏源分析师李筱璇说。

此外,根据新三板相关规定,每家采取做市转让的挂牌公司,至少需要两家以上做市商为其提供做市报价服务,且必须有一家做市商是挂牌公司的主办券商。未来随着挂牌企业做市需求不断增长,仅以券商为做市商将远远不够,未来扩容趋势已十分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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